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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明师教育培训中心
2024年度
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年9月4日
单位名称:
广州市海珠区明师教育培训中心
登记证号:
010442
成立时间:
2012-12-30
性 质:
民办非企业
公示项目
封面目录
基本信息
内部建设情况
党组织建设情况
资产负债表
业务活动表
现金流量表
2024年度业务活动总体情况和2025年度工作计划简要
接受捐赠资助情况和使用情况
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情况
评比表彰
创建示范活动
达标活动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温馨提示:(填写该页必读):
1、请填写本年度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情况、履行登记手续情况、理事会召开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开展承诺服务和信息公开活动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等。举办过面向社会的研讨会、论坛的还应当填写研讨会、论坛等活动情况。
2、表格填写限制1500字内,若不够填写,可另附文档在此表下方的“其他说明”处上传文件。
3、字数包含中文、英文、数字、标点符号等所有内容,且不能带空格键。若字数超出无法储存的,建议适当的删减内容。
四、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4年度业务活动总体情况和2025年度工作计划简要(限1500字)
我校的办学团队一直以培养社会栋梁为己任,注重学生全面发展,致力于学生创新意识的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双减”政策实施以来,我校积极响应政策要求,严格落实执行。并在自我内部不断进行优化整改和完善办学条件,认真执行市教育局、区教育局有关民办教育政策的各项规定。虚心接受各政府部门的监督、意见和建议。我校采取挂靠组建的方式开展党建工作,挂靠举办者广州市明师教育服务有限公司举办的广州市荔湾区明师教育培训中心党支部,共同开展党建工作。我校积极参与,努力向党靠拢,走在前线,起先锋带头作用。 我校按章程制定了健全的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且公示我校相关制度信息;为保障校区学生及教职工有安全可靠的教学环境,我校根据上级指导文件要求,为校区配置好足够的防护和消杀用品;对校区消防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对教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与培训和消防逃生演练,增强自护自救的安全意识。我校承诺杜绝 “超纲教学”、“强化应试”, 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招生政策,规范招生行为。依法开展招生活动,停止各类广告、宣传发布。不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录取依据;不利用招生面谈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试或测试;不违规对学生及其家长组织与招生有关的任何形式的测评、调研等活动。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研究,定期检查评估教学工作,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对新一年度办学的计划:办学以来,我校严格按照国家政策,依法依规办学,诚信办学,履行社会教育工作责任,重点放在了教学改革创新方面,得到了广大家长与学生的肯定和支持。总结以往经验,我中心对自身办学提出了以下几点寄望:(一)严格遵守“双减”政策要求,积极响应各项任务要求。持续进行课程优化调整:配合政策做好学科类课程调整,中、小学学科类课程调整到周一到五,寒暑假、周末不安排;课程收款调整:不得一次性收取或通过拆分合同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每科次收费金额不超出5000元的价格标准;建立预收费专项账户:开立唯一监管账户用于面向学员收取的预收费;全面推进使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和服务综合平台”报读课程,实现资金监管,一课一消。积极探索“先学后付”的平台售课模式,努力为家长和学生提供安全、优质和灵活的培训体验。(二)注重教师培训,提高教学质量。在知识经济时代,终身学习的重要性越来越得到重视,而教师的继续学习也显得更加重要。在未来的日子,我校将为广大教师提供机会,通过开展各类型培训、组织各种教学交流,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同时,我们将鼓励教师实现自我提升,参与更多有助自身发展的课程及培训,开阔眼界,拓展思维。(三)在办学过程中寻求自身教学特色。在明确办学理念、拓宽办学模式的基础上,我校还希望通过多种形式、多条渠道加大办学力度,不断提高办学层次;坚持教学与实训相结合、突出素质培养的教学模式中,不断进行教学改革,大胆创新,力求办出自身教学特色;争取让每位在我校学习的学生都能得到全方位贴心的照顾,让同步学习、课后辅导、人格教育、心理辅导等服务伴随学生的整个学习阶段。明师教育取得目前的成绩,与教育局、政府各部门以及民办协会对民办教育的关心与耐心指导师分不开的。在未来的日子里,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我校将继续履行传道授业解惑的职责,为广大学生提供优质、专业的课外辅导。
2024年度业务活动总体情况和2025年度工作计划简要:
我校的办学团队一直以培养社会栋梁为己任,注重学生全面发展,致力于学生创新意识的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双减”政策实施以来,我校积极响应政策要求,严格落实执行。并在自我内部不断进行优化整改和完善办学条件,认真执行市教育局、区教育局有关民办教育政策的各项规定。虚心接受各政府部门的监督、意见和建议。我校采取挂靠组建的方式开展党建工作,挂靠举办者广州市明师教育服务有限公司举办的广州市荔湾区明师教育培训中心党支部,共同开展党建工作。我校积极参与,努力向党靠拢,走在前线,起先锋带头作用。 我校按章程制定了健全的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且公示我校相关制度信息;为保障校区学生及教职工有安全可靠的教学环境,我校根据上级指导文件要求,为校区配置好足够的防护和消杀用品;对校区消防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对教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与培训和消防逃生演练,增强自护自救的安全意识。我校承诺杜绝 “超纲教学”、“强化应试”, 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招生政策,规范招生行为。依法开展招生活动,停止各类广告、宣传发布。不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录取依据;不利用招生面谈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试或测试;不违规对学生及其家长组织与招生有关的任何形式的测评、调研等活动。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研究,定期检查评估教学工作,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对新一年度办学的计划:办学以来,我校严格按照国家政策,依法依规办学,诚信办学,履行社会教育工作责任,重点放在了教学改革创新方面,得到了广大家长与学生的肯定和支持。总结以往经验,我中心对自身办学提出了以下几点寄望:(一)严格遵守“双减”政策要求,积极响应各项任务要求。持续进行课程优化调整:配合政策做好学科类课程调整,中、小学学科类课程调整到周一到五,寒暑假、周末不安排;课程收款调整:不得一次性收取或通过拆分合同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每科次收费金额不超出5000元的价格标准;建立预收费专项账户:开立唯一监管账户用于面向学员收取的预收费;全面推进使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和服务综合平台”报读课程,实现资金监管,一课一消。积极探索“先学后付”的平台售课模式,努力为家长和学生提供安全、优质和灵活的培训体验。(二)注重教师培训,提高教学质量。在知识经济时代,终身学习的重要性越来越得到重视,而教师的继续学习也显得更加重要。在未来的日子,我校将为广大教师提供机会,通过开展各类型培训、组织各种教学交流,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同时,我们将鼓励教师实现自我提升,参与更多有助自身发展的课程及培训,开阔眼界,拓展思维。(三)在办学过程中寻求自身教学特色。在明确办学理念、拓宽办学模式的基础上,我校还希望通过多种形式、多条渠道加大办学力度,不断提高办学层次;坚持教学与实训相结合、突出素质培养的教学模式中,不断进行教学改革,大胆创新,力求办出自身教学特色;争取让每位在我校学习的学生都能得到全方位贴心的照顾,让同步学习、课后辅导、人格教育、心理辅导等服务伴随学生的整个学习阶段。明师教育取得目前的成绩,与教育局、政府各部门以及民办协会对民办教育的关心与耐心指导师分不开的。在未来的日子里,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我校将继续履行传道授业解惑的职责,为广大学生提供优质、专业的课外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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