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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碧心公益服务中心
2024年度
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年3月31日
单位名称:
广州市海珠区碧心公益服务中心
登记证号:
110005
成立时间:
2014-12-24
性 质:
民办非企业
公示项目
封面目录
基本信息
内部建设情况
党组织建设情况
公益事业(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情况
计算公益支出比例、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比例的情况说明
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备案情况
重大公益慈善项目收支明细表
重大公益慈善项目大额支付对象
本组织作为受托人运营的慈善信托
本组织作为委托人设立的慈善信托
重要关联方
接受重要关联方捐赠
对重要关联方进行资助
对重要关联方共同投资
委托重要关联方开展投资活动
与重要关联方发生交易
与重要关联方发生资金往来
关联方未结算应收/预付/应付/预收项目余额
资产负债表
业务活动表
现金流量表
应收款项账龄
应收款项客户
预付账款账龄
预付账款客户
应付款项及客户
预收账款及客户
购买资产管理产品情况
持有股权的实体情况
委托投资情况
其他投资情况
信息公开情况
2024年度业务活动总体情况和2025年度工作计划简要
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情况
评比表彰
创建示范活动
达标活动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在境外开展的合作项目
涉外捐赠情况
温馨提示:(填写该页必读):
1、正确填写各项信息,数据项请填写阿拉伯数字,若无表格项信息,请填写“0”;
2、其他非数据项,请用文字填写,若无表格项信息,请填写“无”;
3、若不需要填写此表,请在“无此情况”选择“无”。
4、当前项目数量为 3,请核对具体明细,若不正确,请修正表格内容。如果无此项目情况的,直接空白即可,无需填写任何内容。
(七)重大公益慈善项目收支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收入
支出
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
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志愿者补贴和保险
使用房屋、设备,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物流、交通、会议、培训、审计、评估等费用
其他费用
总计
让爱告白小白救助项目
项目名称:
132577.15
收入(人民币:元):
0
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人民币:元):
91700
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志愿者补贴和保险(人民币:元):
0
使用房屋、设备,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人民币:元):
1951.96
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物流、交通、会议、培训、审计、评估等费用(人民币:元):
288769.24
其他费用(人民币:元):
382421.82
总计(人民币:元):
重症儿童音乐治疗项目
项目名称:
194045
收入(人民币:元):
0
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人民币:元):
150000
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志愿者补贴和保险(人民币:元):
0
使用房屋、设备,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人民币:元):
914.25
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物流、交通、会议、培训、审计、评估等费用(人民币:元):
13803.41
其他费用(人民币:元):
192728.66
总计(人民币:元):
大自然家居白血病儿童关爱计划
项目名称:
100000
收入(人民币:元):
10000
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人民币:元):
0
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志愿者补贴和保险(人民币:元):
0
使用房屋、设备,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人民币:元):
0
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物流、交通、会议、培训、审计、评估等费用(人民币:元):
19997.48
其他费用(人民币:元):
29997.48
总计(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收入(人民币:元):
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人民币:元):
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志愿者补贴和保险(人民币:元):
使用房屋、设备,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人民币:元):
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物流、交通、会议、培训、审计、评估等费用(人民币:元):
其他费用(人民币:元):
总计(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收入(人民币:元):
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人民币:元):
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志愿者补贴和保险(人民币:元):
使用房屋、设备,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人民币:元):
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物流、交通、会议、培训、审计、评估等费用(人民币:元):
其他费用(人民币:元):
总计(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收入(人民币:元):
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人民币:元):
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志愿者补贴和保险(人民币:元):
使用房屋、设备,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人民币:元):
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物流、交通、会议、培训、审计、评估等费用(人民币:元):
其他费用(人民币:元):
总计(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收入(人民币:元):
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人民币:元):
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志愿者补贴和保险(人民币:元):
使用房屋、设备,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人民币:元):
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物流、交通、会议、培训、审计、评估等费用(人民币:元):
其他费用(人民币:元):
总计(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收入(人民币:元):
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人民币:元):
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志愿者补贴和保险(人民币:元):
使用房屋、设备,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人民币:元):
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物流、交通、会议、培训、审计、评估等费用(人民币:元):
其他费用(人民币:元):
总计(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收入(人民币:元):
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人民币:元):
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志愿者补贴和保险(人民币:元):
使用房屋、设备,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人民币:元):
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物流、交通、会议、培训、审计、评估等费用(人民币:元):
其他费用(人民币:元):
总计(人民币:元):
合计
426622.15
收入合计(人民币:元):
10000
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合计(人民币:元):
241700
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志愿者补贴和保险合计(人民币:元):
0
使用房屋、设备,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合计(人民币:元):
2866.21
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物流、交通、会议、培训、审计、评估等费用合计(人民币:元):
322570.13
其他费用合计(人民币:元):
605147.96
总计(人民币:元):
说明:
一、重大公益慈善项目名称应与公益项目开展情况表中项目名称一致;
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益慈善项目应填列上表:
1、该项目的捐赠收入超过慈善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当年捐赠总收入的20%;
2、该项目的支出超过慈善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当年总支出的20%;
3、项目持续时间在5年以上的(包括5年)。
附件上传
若有重大公益慈善项目情况,请上传相应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会议纪要扫描件,若无会议纪要,请上传法人签字和盖具公章的情况说明。
必传
文件格式:PDF、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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