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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民族团结进步协会
2023年度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0日

单位名称:广州市海珠区民族团结进步协会

登记证号:440105042

成立时间:1999-11-12

性 质:社会团体

公示项目

温馨提示:(填写该页必读):
1、表格数量,根据《基本信息表》填写“行政机关委托授权的事项数”自动生成,若表格显示不正确,请核实修改《基本信息表》数量,再继续填写此表;
2、正确填写各项信息,数据项请填写阿拉伯数字;
3、其他非数据项,请用文字填写。
注意提醒:根据您表1《基本信息表》里面填写的“行政机关委托授权的事项数”为6。若数量为0的情况,此页无需填写,直接储存即可。
4、行政机关委托授权的事项
序号 事项 依据 实施中与行政机关关系
1 面向社会各界群众,以青少年为重点人群,开展包括但不限于传统民族手工艺术具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色的体验、培训、比赛、展览、讲座等各类活动共计不少于15场,服务群众不少于500人次。 海珠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与海珠区民族团结进步协会所签订的《购买服务协议书》 监督
2 结合实际情况和海珠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要求制定《2023年海珠区民族团结进步协会承接购买服务工作方案》及有关具体实施方案和相关措施,并报海珠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审定。 海珠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与海珠区民族团结进步协会所签订的《购买服务协议书》 监督
3 按照服务方案开展服务 海珠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与海珠区民族团结进步协会所签订的《购买服务协议书》 监督
4 按照有关服务文书记录的要求及时做好资料的记录、整理及归档 海珠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与海珠区民族团结进步协会所签订的《购买服务协议书》 监督
5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使用服务项目经费设立专门科目,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每个季度以书面形式向海珠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提交服务情况及经费开支情况明细报告 海珠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与海珠区民族团结进步协会所签订的《购买服务协议书》 监督
6 配合海珠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服务与经费开支情况的评估检查 海珠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与海珠区民族团结进步协会所签订的《购买服务协议书》 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