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按章程规定如期换届、开会,如数召开会议的,说明情况:
根据《广州市海珠区江南文商旅融合圈商业促进会章程 》中有关“第二十五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每届任期5年。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由理事会决定随时召开。”商会每一届期间为五年,本成立于2022年,商会暂未达到年限进行换届;商会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召开在召集会议,未有不按章程规定召开会议。根据2023年6月16日会议议题提交讨论收取普通会员会费,按照每位会员1000元,最终经过讨论形成决议,由于商会还在发展期中,经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暂时不向商会普通会员进行收取会费。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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