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xxmfnb 广州市海珠区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平台
温馨提示:(填写该页必读):
1、请填写本年度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情况、履行登记手续情况、理事会召开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开展承诺服务和信息公开活动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等。举办过面向社会的研讨会、论坛的还应当填写研讨会、论坛等活动情况。
2、表格填写限制1500字内,若不够填写,可另附文档在此表下方的“其他说明”处上传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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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2年年度业务活动总体情况和2023年年度工作计划简要(限1500字)
(请填写本年度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情况、履行登记手续情况、理事会召开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情况、财务管理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及开展扶贫工作情况。举办过面向社会的研讨会、论坛的还应当填写研讨会、论坛等活动情况。)
一、年度工作概述2022年,在业务主管单位共青团海珠区委员会指导,全体理监事的支持和带领,合作伙伴、志愿者、捐赠人的无私奉献,秘书处团队的努力下,君诺未保中心整体稳定有序发展。2022年度,君诺全职人员1名,兼职干事1名,兼职财会人员1名。二、项目运营情况本年度,由于仍然受到疫情影响,君诺未保中心无法开展常态化的进校园普法宣讲活动,因此项目重点围绕 “2022年度-2023年度法治童行(白云)普法宣讲活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以及“《广州市未成年人委托照护制度(暂定名)》编写项目”等项目内容开展,致力于未成年人法律保护方面研究和服务。三、关于办理地址变更以及章程变更。中心原住所为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325号1302房之2,因行政经费问题未及时找到新的办公场所,后向海珠区青年志愿者协会提出场所使用申请并通过后,中心在2022年11月已向海珠区团委提交地址变更审批,但由于当时海珠疫情严峻未能及时办理。中心在2023年1月18日就地址变更以及证书换证在广州市海珠区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2023年1月28日收到退回补充意见,要求对章程进行修改变更。2023年3月24日,中心举办第二届第八次理事会会议,会议应到理事7名,实到7名,因故缺席0名,参会人数超过全体理事的2/3,符合法定人数。会议表决通过了《广州市海珠区君诺未成年人保护公益服务中心章程》的修订,并启用新章程。其后,中心已将新章程提交海珠区团委审核,审核通过后已在2023年4月17日在广州市海珠区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中心将严格相关规定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以及按期更换登记证书。四、2022年由于新冠肺炎严峻,中心未能如期进行理事换届。2023年4月6日,中心举办了第二届理(监)事及第三届理(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到理事7名,实到7名,因故缺席0名,参会人数超过全体理事的2/3,符合法定人数。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心第三届理(监)事会理事成员、监事成员,分别为郑子殷、周晓青、谭秋明、郭媛、翁浩洁、周倩仪、黎嘉敏;监事林海婷;选举产生了中心第三届理事会理事长郑子殷和副理事长周倩仪。会后,中心按规定办理理(监)事换届变更备案工作,向业务主管单位共青团海珠区团委(以下简称:海珠区团委)提交《理事变更登记表》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届中备案变动表》,海珠区团委审核后,已在2023年4月17日在广州市海珠区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理事监事届中变动备案。之后,中心将会严格按照遵照章程规定按期开展理(监)事换届工作,完善法人治理工作。五、广州市海珠区君诺未成年人保护公益服务中心严格按照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制定并严格执行中心的财务管理制度。2023年工作计划1、计划参与海珠区举办的公益创投活动,面向海珠区内中小学开展校园普法宣讲活动,以及联动教育局、团委等组织面向教师以及其他教职工开展强制报告普法宣讲活动。2、继续开展2022-2023年度法治童行(白云)普法宣讲活动项目,继续深化项目内容,覆盖更多中小学校;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者未保工作能力。3、申报2023年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法律援助项目,为未成年人涉诉案件提供法律援助;计划通过在项目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汇编工作、经典案例编写工作,与未保专业律师共同合作,进一步提升专业办案能力。4、整合志愿者资源,维护志愿者团队,加强团建工作,完成志愿服务队架构设计,发挥志愿者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