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2年年度业务活动总体情况和2023年年度工作计划简要(限1500字)
(请填写本年度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情况、履行登记手续情况、理事会召开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情况、财务管理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及开展扶贫工作情况。举办过面向社会的研讨会、论坛的还应当填写研讨会、论坛等活动情况。)
现将广州市海珠区阅江文化金融服务中心2022年的工作报告和2023年度工作计划汇报如下:(一)变更租赁场所。因原租赁地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大江冲25号大院11号302室快到期,中心办公场所于2022年6月25日变更为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路172号自编P栋211室,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向华洲街道办事处申请开具住所(经营场所)场地使用证明、门牌批复通知书等系列证明文件。(二)围绕疫情防控,支持小微文旅企业发展。2022年中心针对疫情期间受影响较大的中小微文旅企业,推出相应金融服务,不断加大涉疫企业帮扶力度,支持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切实减轻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积极助力涉疫企业平稳运营,用实际行动全力支援抗疫。(三)加大企业融资扶持力度,为相关企业解决投融资难题。中心加大海珠区文旅企业的扶持力度,努力破解文旅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的问题,深度推进海珠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加大对海珠区文旅企业的金融支持。二、2023年度工作计划。广州市海珠区阅江文化金融服务中心根据2022年的工作进度、中心业务范围以及发展方向,为继续发挥中心在政府管理部门和从事文化产业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之间的纽带和桥梁作用,促进广州市海珠区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制定2023年度工作如下:(一)召开第一届第三次理事会。2023年2月6日,广州市海珠区阅江文化金融服务中心召开第一届第三次理事会,主要议题是:一是讨论住所变更;二是讨论法定代表人变更事宜;三是讨论章程变更事宜。并形成会议决议。理事会作为广州市海珠区阅江文化金融服务中心执行机构,负责领导中心开展日常工作,对中心负责。中心将于2023年正常召开理事会执行中心的工作,对2023年度财务预算、日常工作进行安排和落实。(二)申请变更
因中心住所、法定代表人及章程变更,需向业务主管单位报备,并由民政局审批授予新证书。中心前期准备相关材料,完成变更相关事宜。(三)多元化发展,开展精准协调服务。中心将多元化发展,进一步助力整合海珠区文旅资源,助力文旅产业发展,加强海珠区内大型文化企业的沟通协作,促进企业向更高的创意产业模式发展,提升企业的文化竞争力和品牌作用力。同时推动海珠区内中小文旅企业与资本市场对接,积极进行实地走访调研,针对海珠区各文旅企业实际情况开展精准协调服务。(四)建立政府与企业沟通桥梁,协助政府部门进行行业管理。中心将继续积极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协助海珠区委宣传部和海珠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加强文化产业领域动态管理,协调文旅行业间的交流与合作,规范海珠区文化产业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五)组织文化金融活动,助力海珠区文化产业发展。举办文化产业相关金融活动,举办相关讲座、展览等活动,建立起稳定的文化生产服务业态体系,更好地组织文化金融活动,服务海珠区文化企业,推动海珠区文化产业发展。2022年度业务活动情况和2023年度工作计划: 字数限制在1500字之内。字数包含中文、英文、数字、标点符号等所有内容,且不能带空格键。若字数超出无法储存的,建议适当的删减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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