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1年年度业务活动总体情况和2022年年度工作计划简要(限1500字)
(请填写本年度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情况、履行登记手续情况、理事会召开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情况、财务管理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及开展扶贫工作情况。举办过面向社会的研讨会、论坛的还应当填写研讨会、论坛等活动情况。)
一、依法办园我园自办园以来一直能认真贯彻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教育法规和相关教育政策,坚持依规办园、依法办园、依法治教、依法从教。二、团队建设。组织教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牢固树立”、“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六要”等重要论述精神,学懂弄通做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学会融合养成行动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高尚师德,潜心立德树人。三、安全稳定工作。认真学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广东省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广州市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广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整体安全水平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做好幼儿园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机制、安防基础设施,提升日常安全管理水平;四、幼儿园理事会依法履行职责,每学期初举行理事会大会,园长向理事会述职,理事会对幼儿园的各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五、招生情况、收退费情况。2021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于2021年6月公开进行,共招收新生114人。每月底的25日至次月的5日为下月收费日,并对当月不来园少于4日的幼儿退回相应比例的保教费以及伙食费。六、财政资助。1、2021年收到“学前普通资助”资金6600元,全部用于补助具有海珠区户籍的大班幼儿。2、2021年收到生均定额补助729000元,其中72900元用于教职工津贴,其余均用于幼儿园公共经费和补助设备设施。二、2022年我园工作计划。(一)依法办园。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的精神,规范办园行为,坚持依法办园、依规办园、依法治教、依法从教。(二)团队建设。按照《广州市教育系统加强新时代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指导意见》,认真学习《广州市教师师德建设必学内容目录》中的各项内容,以《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广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规范教师的行为,以教育部网站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和《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的通报》作为反面教材,分类介绍师德违规问题和处理结果,引导教师以案为鉴。(三)安全后勤、卫生保健工作。认真执行《广州市学校食品安全实施细则》,食品加工制作要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格按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和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粤市监〔2019〕90号)要求,做到“八个确保,四个规范”,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并落实,食堂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设施设备正常运转,食品原料安全,从业人员持证上岗,饮用水符合卫生标准,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规范原料控制、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留样管理。(四)做好民办非法人登记证的换证以及办学许可证续期的各项工作。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换证的流程,在广州市海珠区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提交相关资料,做好换证的相关工作;按照《海珠区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到期换发办事指南》,向相关部门提交相关资料,做好办学许可证的续期工作。(五)做好2022学年的秋季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按照幼儿园的实际情况以及招生计划,做好2022学年秋季招生工作。2021年度业务活动情况和2022年度工作计划: 字数限制在1500字之内。字数包含中文、英文、数字、标点符号等所有内容,且不能带空格键。若字数超出无法储存的,建议适当的删减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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