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xxmfnb 广州市海珠区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平台
温馨提示:(填写该页必读):
1、请填写本年度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情况、履行登记手续情况、理事会召开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开展承诺服务和信息公开活动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等。举办过面向社会的研讨会、论坛的还应当填写研讨会、论坛等活动情况。
2、表格填写限制1500字内,若不够填写,可另附文档在此表下方的“其他说明”处上传文件。
3、字数包含中文、英文、数字、标点符号等所有内容,且不能带空格键。若字数超出无法储存的,建议适当的删减内容。
四、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1年年度业务活动总体情况和2022年年度工作计划简要(限1500字)
(请填写本年度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情况、履行登记手续情况、理事会召开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情况、财务管理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及开展扶贫工作情况。举办过面向社会的研讨会、论坛的还应当填写研讨会、论坛等活动情况。)
广州彩虹社会工作事务中心于2011年1月,在广州大学服务经济社会工作处的大力支持下,经广州市民政局注册批准,由广州大学师生共同创办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曾承接广州市黄埔区荔联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等项目,是广州市AAAA级社会组织。 我们的愿景:校校有社工,处处有“阳光”。 我们的使命:让每个我们服务的学生心中都充满阳光。 根据机构2021年运营发展规划,开展了以下服务项目及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阳光少年”学校社工项目及其成效 响应国家号召。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长期青少年发展计划》(2016-2025)要求,让更多的青少年事务社工走进学校开展社工服务,为青少年提供思想引导、身心健康促进、社会融入与参与支持、违法犯罪预防等方面的服务,让青少年身心健康地成长,成为国家未来建设的栋梁。 响应2020年主席令。2020年12月26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新预防法)发布,对社会工作者呼吁与要求如下: 修订法第六条规定,国家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专门教育,并将社会工作者列入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 修订法第九条规定,国家鼓励、支持和指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参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相关工作。 修订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鼓励和支持学校聘请社会工作者长期或者定期进驻学校。 修订法第三十一条和四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和学校可根据需要,邀请社会工作者参与未成年人的矫治教育或管理教育。 “阳光少年”学校社工项目致力于关注儿童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发展,促进其更好地完成社会化的过程,从而达到适应和融入不同阶段的校园生活。在广州市海珠区内先后有万松园小学、菩提路小学、梅园西路小学、大元帅府小学、红棉小学等16所公立学校以自主购买或教育局购买的形式,让同学们在学校社工全天在校内开展服务的过程中,最大限度地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2021年期间,我们为在校学生及其家长、老师提供服务超过6万人次。我们的学校社工项目已经是实现规范化、系列化、专业化的稳定发展阶段。 二、特殊儿童服务及其成效 响应国家号召。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共同富裕”这一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取得革命胜利后一直追求的宏伟目标,即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到2050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在这种背景下,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和建设将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点工作,而特殊儿童正是这些最需要帮助的群体。 2019起年,我们针对特殊儿童群体重点开展相关服务,面向广州市海珠区启能学校内学生、教职员工、学生家长个别情况制定学校整体服务规划及学生的个别化服务方案,做好兜底性学生的教育保障,为实现共同富裕宏伟目标迈出坚定的步伐。服务包括:上门服务、特殊学校的校内服务等;2021年期间,我们的服务超过2000人次为在校学生及其家长、老师提供服务。我们的特殊儿童服务已经是实现规范化、系列化、专业化的稳定发展阶段。 三、2022年整体规划 1、深耕学校。继续在原有的学校社工服务项目的基础上,从一校一社工,争取发展到一校两位社工或一位社工 一位心理老师岗位的购买; 2、融合发展。根据学生及家长们的需求,开展相关特殊儿童资助项目,争取服务覆盖启能学校以外的其他学生及其家庭。 3、合作共赢。与各方合作争取将服务拓展得更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