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1年年度业务活动总体情况和2022年年度工作计划简要(限1500字)
(请填写本年度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情况、履行登记手续情况、理事会召开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情况、财务管理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及开展扶贫工作情况。举办过面向社会的研讨会、论坛的还应当填写研讨会、论坛等活动情况。)
2021年度,研究院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按照章程举行过以下活动:1、为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提供政府咨询服务,编制报告《优化产业链供应链背景下佛山推进供应链金融发展及监督机制创新对策研究》;2、在指导单位科工商信局指导下,联合广东省人工智能产业协会,编制报告《“政企校研”协同打造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会客厅可行性研究报告》;3、编制《海珠区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规划及行动方案》;4、培养超过20名研究生,其中多人获校级以上奖项;5、调研广州市内外多家企业,与广东省人工智能产业协会等达成合作伙伴关系;6、在广州市科技局指导下,出版专著《科技金融的逻辑与广州实践》。2022年度,研究院将坚持党的正确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顺应国家政策,做好政府高端智库、高端产业孵化平台和高端人才培养的相关工作。2022年,研究院将联合广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数字经济学院,在现有的数字经济及金融工程等专业建设基础上,培养更多数字经济和科技金融高质量人才。研究院将继续协同广东财经大学相关二级学院、大湾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共同开展“创业投资”高端人才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2022年,研究院将充分发挥“智囊团”“人才库”的作用,围绕海珠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问题,组织学校专家、学者及研究团队,开展专题调研和政策研究,为海珠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决策咨询服务。同时,建立本土数字经济高端智库,服务支持广州市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建设发展。研究院将继续组织科研创新团队承担广东省或广州市发改、科技、工信和金融等部门纵向委托项目,此外,积极承担广东省金融科技学会、广东省人工智能产业协会等行业协会,以及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等委托课题,大力发挥高端智库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智力支持作用。研究院和广东省金融科技学会、广东省人工智能产业协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人工智能、金融科技领域技术运用、科技成果转化和人才培养等方面达成了合作意向。未来,研究院将加强同广州市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交流合作,积极促进其高质量发展献计献策,并孵化一批高水平项目。2021年度业务活动情况和2022年度工作计划: 字数限制在1500字之内。字数包含中文、英文、数字、标点符号等所有内容,且不能带空格键。若字数超出无法储存的,建议适当的删减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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